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市住建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力推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各项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2021年,我局在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各类信息504条、主动公开文件117件,张家港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7条。我局受理并答复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共32件(其中3件为上年度转结),涉及36人,其中34人为自然人,2人为法人。申请内容涉及我局机构职能、园林绿化工程建设与管理、物业管理、征地拆迁信息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的许可、验收、备案等信息,未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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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1 |
1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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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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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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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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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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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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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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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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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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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08.2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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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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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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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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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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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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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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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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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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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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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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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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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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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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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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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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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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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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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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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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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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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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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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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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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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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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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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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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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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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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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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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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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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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3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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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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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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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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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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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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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1 |
1 |
1 |
0 |
2 |
1 |
4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相对人申请信息公开的事项多是涉诉涉访问题,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某些历史遗留积案以信息公开的名义作为信访手段,甚至将此作为信访筹码以及所谓的“诉讼新证据”,以获得利益最大化,从而满足个人不合理的诉求。另外,单个申请人多次申请的情况也比较常见,导致行政效率大为降低,行政资源无谓消耗。
针对以上问题,具体建议如下:请上级部门尽快出台操作性强的细化规定,明确恶意申请行为标准,并通过有效手段加以限制,防止申请权滥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一是加强内容保障,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网站内容保障方面,根据网站栏目优化调整要求,我局认真梳理并发布二手房交易统计信息、房屋租赁名单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完成进度表、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名单等具有服务能力和影响力的信息。全年发布城乡建设和管理、住房管理、房屋征收和补偿情况、城市建设、园林绿化、人防等各类信息504条,开展意见征集4次,升级更新了房产动态专题和集中建设专题。新媒体内容保障方面,张家港住建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各类信息427条,及时处置答复咨询468件,常态化做好新媒体日常监测和回应,对机构改革前民防局微博进行了注销。政务公开方面,对重点工作、人事信息、规划计划等政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统计并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函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当面或邮寄方式进行了回复,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文件117件,依申请公开文件41件。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经部门申报、研究论证,编制我局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张家港老旧小区(暨阳花园、长江城市花园、东渡花园)改造工程》,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环节后,再进入全面实施和施工阶段。三是落实双公示制度,实现全过程规范化管理。我局严格执行双公示规定,及时上传我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清单,上报至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并在政府网站公示。我局不断完善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印发的行政执法三个办法,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文明、公开公正。2021年,我局共公示行政许可信息531条,行政处罚信息177条。四是加强文件审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落实《张家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对我局现有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修订《张家港市建筑物拆除行业管理规定》,制定《张家港市建筑物拆除施工企业综合考评办法》等政策措施文件。今年,共梳理以市政府、政府办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3部,确认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且继续有效实施的文件10部,拟修改调整、废止的文件3部;我单位制定的政策措施文件22部,确认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且继续有效实施的文件22部。五是拓宽公开领域,做好政策宣传与解读。依托“虹筑之家”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在阅读借阅区、电子阅览区、志愿服务站等开展政策宣传与解读,拓宽政务信息公开领域,为政务信息公开和政府服务提供了很好的线下平台。另外,以“农民工学法月”、“安全生产月”“国际档案日”“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为契机,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走进工地、社区、学校、企业、公园、广场、镇区摆摊设点,发放宣传资料,做好政策解答。今年,累计印制各类宣传册16000余份,宣传材料900份,普法书籍4700本。单位还组织局内部7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民法典物权编解读》、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解读专题讲座,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重大活动政府信息的公开情况:围绕市年度城建计划,对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重大活动均在张家港人民政府网每月进行更新发布。2021年,市住建局牵头的民生实事项目主要有8个,城市补“痕”增“靓”于9月份完成,老旧小区宜居化改造、城区步道贯通、“美丽”小巷、“见缝插绿”、城市海绵化改造于12月底完成,市一院急诊医学中心、新建沙洲中学北校正按计划有序推进,项目进展情况在张家港住建微信公众号、张家港人民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进行及时宣传。梁丰高中高品质提升工程、城北科教新城配套幼儿园(已完成)、新建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完成)、新建凤凰高级中学(基本完成)4个结转的代建工程建设项目,在张家港市代建工程建设专题栏目,每月发布工作动态和城建月报表,及时公开项目建设情况。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2021年,由市住建局主办的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6件,政协委员提案11件。另有市政协转来信提案1件;代表建议协办件5件,政协提案协办件16件;苏州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件。各类建议、提案共计49件,内容涉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小区物业管理、城市公园管理、住宅小区消防管理等等。今年数量比较集中的是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和物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也反映出在我市城市建设现代化进程中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问题,表明社会各界对老旧小区改造和小区物业管理愈加关注,也体现了人民群众对我市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热忱关心和大力支持。市住建局均已与各位代表、委员进行了沟通或见面,已形成正式书面答复函,当面通报每件建议和提案的正式答复意见,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充分肯定,满意率达100%。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