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张先生在张家港工作,孩子是外地户籍且还未上学,能参加张家港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吗?
答:在我市就业的流动人口,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为其在本市共同生活但未在本市入托入学的学龄前子女(0-7周岁)申请参加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二)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满36个月;
(三)持有苏州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
(四)参保人为未在本市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且未在本市以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学龄前儿童。
(五)可申请参加下一年度苏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注意:重复参保并不能多地享受医保待遇,申请人要确保子女未参加老家的基本医疗保险,切不可重复参保。
二、问:如何使用个人账户为家庭成员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主账户人需先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办理家庭共济关系绑定后,方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我要办“家庭共济”-账户缴费模块,选择共济对象进行缴费。
注意:主账户人为共济对象代缴城乡居民医保保费时,初次绑定需等待一个工作日后方可操作缴费。
三、问:参保人员该如何查询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情况?
答:参保人员可前往“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登录“苏周到”APP查询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情况。查询路径如下:
?“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掌上大厅→热门查询→其他查询→生育待遇查询。
?“苏周到”APP:医保服务→热门查询→其他查询→生育待遇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