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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时间:2023-01-20 14:55:31访问量:字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之年,卫生健康系统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卫生健康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围绕“办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健康事业”总目标深入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恪尽职守、担当作为,在常态化防控新冠疫情的基础上,坚持法治引领,深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强化法治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规范执法行为,持续提升法治能力,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夯实法治基础,组织部署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领导统筹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的核心作用,建立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牵头抓、职能科室具体落实的工作体系,认真部署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二)坚持统筹部署。印发《2022年张家港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2022年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和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推进全系统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化、规范化,领导带头学法,党委中心组全年开展4次集中学法活动。建立卫健系统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全年对9名新提拔的委管干部进行了法律考试。

(三)强化法治考核。结合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卫生健康系统法治考核指标,并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卫生健康委对委机关科室(合署办公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的目标考核,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将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中心工作同布置、同要求、同考核。

(四)严格监督执法。2022年,我委向区镇移送案件或线索159个,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非法行医罪人员1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起,首次对55家未备案托育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全市卫生健康领域查处案件356起,罚没144.3542万元。

二、推进职能转变,“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深化

(一)强化赋权事项指导。通过实地调研、交流座谈、数据汇总等方式,详细了解赋权后各镇在现场审核、案卷制作及审批结果推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对杨舍镇、大新镇及锦丰镇开展实地赋权指导。联合市行政审批局组织召开卫生健康领域审批服务赋权事项管理培训会议,进一步提升乡镇工作人员工作能力,让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做得好”。

(二)优化“智慧审批”服务。深入推进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不见面审批”服务和中医诊所备案管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试点AI智能审批系统,在申报提交、信息填报、数据校验和结果传递等方面实现政务数据深度运用,全年承诺制审批685户次、不见面审批217户次。

(三)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在全市首批试点智能导入工作,开展医师系统智能导入425次。整合推进中介服务超市工作事项3个,入驻中介机构累计21家,其中2022年新入驻9家,调用中介成果106份。

三、健全法治制度,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一)严格执行“三项制度”。打造“透明化”执法公示制度、“规范化”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程序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共对6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制审核和主任办公会议集体讨论。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执行《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2022年,《张家港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列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录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

(三)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开展全国统一执法证申领工作,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及考核,55名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换发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3人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进一步规范执法主体资格。

(四)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出台的现行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清理审查,政策措施类文件发文前严格由委政策法规与综合监督科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审查文件12件,严防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的文件出台。

四、创新方式方法,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落实不良执业行为“双记分”。加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管理员的培训指导,落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双记分”,不断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行为。2022年,累计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21户次、81分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分15人次、71分,对个人记分达到8分以上的4名医务人员和医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医疗机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落实医务人员的后续惩戒管理。

(二)加强“信用+综合监管”工作。建立卫生健康行业依法执业自查制度,全年累计组织502家医疗机构完成2轮依法执业自查自纠活动。积极发挥信用监管在个体诊所日常管理中的作用,在个体诊所依法执业诚信管理现场审查的基础上,2022年向社会公布了2021年度个体诊所依法执业诚信服务信用等级结果。

(三)推行“差异化”监管落实“首评制度”。制定《张家港市小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差异化监管制度(试行)》。根据综合监督检查评分情况,对基础风险、低风险、中风险和高风险单位探索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对新发证且运行满一个月的医疗机构开展首评,防止许可与监督脱节,完成新设医疗机构首次监督检查19户次。

(四)深化“双随机”推进“双公示”工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全年组织“双随机”抽查184家,完结率100%。加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公开力度,全年公示行政许可信息765条、行政处罚信息34条。

五、公正文明执法,综合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一)量质并举抓好医疗服务领域监管。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保持打击非法行医高压态势联合市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文广局和市医保局组织医疗乱象专项治理行动。全年对社会办医疗机构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4起,罚没款10.39万元,其中查处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5起,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案2起,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7起。

(二)上下联动抓好职业健康监管。探索职业健康分类监管模式,选定1500家企业按照甲、乙、丙三类实施分类监管,建立每月职业健康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机制,探索职业卫生非现场监管方式。严格落实职业健康“免罚轻罚”清单,对首次发现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给予教育警示,累计提出整改意见1249条,“免罚轻罚”2户次。

统筹兼顾抓好疫情防控监管工作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非法行医等重点区域开展多轮次监督检查,累计专项巡查3088户次,审查或指导学校和托幼机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复业(复学)720户次,责令门诊部、诊所暂停执业8户次。

六、强化依法管控,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妥善处理医疗纠纷。贯彻落实《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和《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组织医院医患纠纷调解员参加人民调解工作培训班、纠纷研讨会,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提高医疗纠纷防范意识,提升纠纷调处能力。全年受理医疗纠纷43件,31件已办结,5件正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其余7件尚未办结的均处于协商、调解或医学鉴定过程中。

(二)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拓展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建章立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合同法制审核、依申请公开、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作用,法律顾问全年提供涉法服务50多件次。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处置依申请公开2件次,1例行政复议案件以申请人撤销复议申请结案,全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三)防范化解职业健康领域风险。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投诉举报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受理处理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及时解决劳动者职业健康相关隐患与难题。2022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3件,涉及人数43人,均及时妥善处理,无不良社会事件。

七、丰富普法形式普法教育内涵进一步深化

(一)落实普法宣传责任。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法治宣教在卫生健康依法治理中的基础作用。落实“关键少数”普法学法,党委中心组2022年先后学《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恐怖主义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全年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4个专题学习活动。开展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

(二)丰富普法宣教载体。广途径、多形式开展法治宣教,在世界精神卫生日、职业病防治宣传周走进社区、学校宣传《精神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注重发挥无偿献血教育基地、妇幼文化长廊、市民急救体验馆等宣传阵地普法作用,不断拓展卫生健康法律宣传的载体。积极参加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2022年征集法治的力量文化作品13个,其中获奖作品6个。全系统超千名职工参加全省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编发《以案说法》电子期刊。全年共编发《以案说法》4期,通过分析“同济医院骗取医保基金案、5起医疗乱象典型案例、医务人员犯猥亵罪”等典型案例,警示我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推动医卫人员依法执业能力的持续提高,扎实提升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四)开展“职业病防治”普法宣传2022年,“筑牢防治职业病法治屏障”成为苏州市卫生健康系统和张家港市唯一的苏州市“关爱民生法治行”优秀项目。通过党员干部入企宣讲,“今日张家港”APP掌上培训,以海报、动漫短视频、微电影、情景剧等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将健康理念和保护意识传递到一线劳动者,使职业病防治法治意识入企入民心。

2023年,卫生健康系统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守正创新,不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张家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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