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印发2024年教育局1号文件《足球即时比分,比分直播:推进学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暂定名);
2.拟定教育局2号文件《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工作要点》;
3.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备案制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审核工作;
4.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5.做好春季开学工作督查、通报与督促问题整改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统筹做好市领导调研开学工作的相关工作;
2.做好2024年度教育工作要点的拟定工作;
3.做好教育系统1号文件的统整和发布工作;
4.做好局机关春节期间值班值守工作;
5.做好局机关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年报填报工作;
6.完成2023年度市级机关(教育局)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7.做好2023年度大事记、教育系统主要荣誉的定稿、印发工作;
8.做好《张家港年鉴·教育卷(2024)》的编纂工作;
9.做好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的准备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对接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备案制教师招聘网络报名平台调试工作;
2.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备案制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及审核工作;
3.做好“现代化建设先锋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工作;
4.做好2024年“苏教名家”培养对象推荐工作;
5.完成2023年教育系统年终慰问工作;
6.组织召开援疆教师座谈会;
7.组织2024年教育系统第一批次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
8.完成2023年度学校(单位)校级领导奖励性绩效考核等次确定、通知工作;
9.做好苏州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推荐评选工作,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
10.完成2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2.继续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云盘小学东校区、梁丰幼儿园南园区、实验小学南校区综合楼改造、万红小学综合楼改造等5个项目部分设施设备采购工作;
3.做好2024年民生实事项目预算评审工作;
4.继续做好局本级和直属学校(单位)2023年度决算编制工作;
5.组织做好2023年度教育经费年报的审核、分析和报告撰写工作,并做好上报苏州和省级的审核、汇总工作;
6.继续协助做好2023年度教育专项奖金分项实施方案;
7.与财政沟通做好梁丰双语学校相关事项的处理工作;
8.配合基教科做好2023年11月—2024年1月义务教育课后延时服务经费的审核和申请工作;
9.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项目标准公示表发放工作;
10.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报汇总编报工作;继续做好市外国语学校资产处置后续工作;
11.做好教育系统内部控制汇报工作;
12.做好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13.做好教育统计季报四季度审核汇总工作;
14.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定点配送”大宗食材定价工作与供应商考核工作,继续开展全市学校食堂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5.做好全市初高中“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发放工作,开展高中学校2024年春季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督促各幼儿园做好减免保教费、义务教育学校做好课后服务费减免工作。
基础教育科
1.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新学期课后服务工作;
2.做好市级前瞻性项目和课程与教学改革项目的材料评审工作;
3.继续实施2024年主城区施教(服务)区调整方案;
4.做好民办新市民子女学校终止办学公示工作;
5.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专题调研工作;
6.继续组织好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
7.指导相关幼儿园做好优质园创建、申报材料复审工作;做好2024年柔性特聘人才指导幼儿园课程研究项目招标工作;
8.做好开学前家长、教师的心理健康工作提醒;做好心理健康兼职教师认证材料的审核工作;
9.协调做好高三升学体检视力屈光度检查工作;
10.持续做好冬季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试点学校做好低值塑料回收工作;
11.组织参加教育部第五届“中外人文交流小使者”展示活动;做好2024年教育系统版权统筹规划工作;组织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结果备案工作;持续做好因公出国(境)、境外研学相关工作;
12.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中小学学籍审核工作;做好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发放的审核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指导学校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2.做好中专校部分班级迁入高职园区中专校新校区办学各项工作;
3.举行2023年职教高考动员会;
4.制定完善2024年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要点;
5.做好全国技能大赛有关赛项的集训工作;
6.做好拟新增中职专业申报各项准备工作;
7.制定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2024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8.调研职教高考高三年级技能训练情况;
9.建立专班,持续加强寒假期间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10.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开学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11.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课程等信息备案工作;
12.举行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开学工作会议;
13.修订社区教育2024年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
安全保卫科
1.做好春节、全国两会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
2.会同市委政法委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
3.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
4.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5.组织直属学校签订《2024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6.核定数据并办理2023年度“在校学生校园意外险”续保工作;
7.做好2023年第四季度校园保安经费核报和预支付工作;
8.制定下发年度教育系统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工作方案;
9.组织召开全市新建学校贯彻落实安防工程新国标工作布置会;
10.发布第二轮校园保安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意向公告。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召开开学工作专项督查会议,完成并下发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2.审定2024年张家港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和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3.研制责任督学和责任区调整的相关文件,制作更换督学证和公示牌;
4.根据省、苏州市要求审定2024年度“进校园”活动事项清单;
5.审定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方案;
6.继续组织开展常态化监控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上学时间;
7.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常态化挂牌督导,报送“进校园”活动监测情况;
8.完成2023年度责任督学考核奖励经费发放工作;
9.做好开学工作督查问题的反馈和整改落实工作;
10.做好江苏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驻校联络员调整和操作培训工作;
11.上报1月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报告;
12.规划新学期法治宣传工作,更新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重要普法活动;
13.上报2024年度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招标课题选题建议。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第二批主题教育总结评估工作;
2.做好2023~2024年度教育系统党员冬训推进工作;
3.拟写2024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
4.做好生活困难党员慰问金、两新党务干部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5.报送市县巡察发现共性问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6.报送教育系统元旦春节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
7.做好市纪委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监测平台填报工作;
8.制定2024年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集体清单、个人清单;
9.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继续做好2024年中考肝功能化验工作(2月1日-2月26日,相关体检站);
2.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准备工作(2月18日-29日);
3.下发《足球即时比分,比分直播:做好2024年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2月20日);
4.召开2024年高考体检工作会议(2月22日,410会议室);
5.做好2024年高考体检工作(2月23日-3月12日,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站北区);
6.做好高职单招咨询活动(2月25日-26日,崇真中学、乐余高中、张高中、塘桥高中);
7.做好2024年中考考生信息核对和报名资格审核工作(2月26日-28日)。
教师发展中心
1.制定新学期研训工作计划;
2.组织开展相关学段调研活动;
3.组织召开相关学段学科新学期教学工作会议;
4.组织召开高三零模测试质量分析会及学科质量分析会议;
5.组织高三年级期初调研测试;
6.组织职教高考三年级技能训练;
7.组织2024年苏州市立项课题开题报告撰写专项培训;
8.组织参加苏州市小学语文新秀成长营集中培训活动;
9.做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验证盖章工作;
10.做好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假期学生心理辅导工作督导工作;
11.做好苏州教科院期初教研员会议相关承办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室
1.做好寒假期间的教育城域网及教育OA运转保障工作;
2.继续做好设备采购工作;
3.做好2024年中学生物教师实验技能培训的准备工作;
4.做好2024年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