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2年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2022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张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一年,园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治创新引领作用,聚焦更高水平法治园区建设。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部署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推动落实《足球即时比分,比分直播: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方案》,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专题报告、专题研讨、专题培训“四个专题”活动。建立健全党工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园区各部门要在党工委统一领导下,加强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协调配合,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工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将推进依法治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作为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三)提升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成效。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开展检查、考核、督查、评价活动,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部门进行约谈整改。组织开展对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和《苏州市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落实情况等自查、迎检工作。动态调整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扎实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
(四)优化法治政府建设人才队伍。加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优化专业人才配置,提升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能力。加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重大决策和涉法政府事务的质量和成效。
(五)强化提升依法行政意识。抓住“关键少数”,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以上的法治专题学习,至少组织开展1次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全面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考查、测试结果作为任职依据。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二、依法高效履行政府服务职能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面实施《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2》,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持续推动政策集成创新,规范涉企政策制定程序。健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探索权益保护闭合机制。贯彻实施《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鼓励支持企业自主研发和自主创新,支持科技研发资源共享。
(七)推动法律服务行业稳定高速发展。贯彻落实上级促进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壮大法律服务行业规模,推进法律服务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质效,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社区(居委会)延伸覆盖。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畅通“病残孤老幼”等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续推进法治惠民实事,打造“法治民意直通车”“关爱民生法治行”等活动品牌。
三、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八)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管理,有序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扩容增量,施教区划分(调整)等涉及民生的行政决策全面纳入决策目录,规范履行决策程序。
(九)规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法治督察,推动决策规范化管理有关规定落地落实。严格执行《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全面规范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决策主体适格、程序合规、内容合法。教育、医疗等涉民生的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张家港市重大民生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实施办法》,扎实做好民意调查工作,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理性。重大行政决策要全面评估对生态环境、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评估和责任追究。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严格落实决策实施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满一年,或者虽然未满一年但已实施完成的,决策实施主体要组织开展后评估,结合执行情况并形成报告上报决策机关。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一)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推进灾害风险评估、风险分级管控、灾害监测预警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各类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运营机制,深化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建设,全面落实基层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加强监测预警信息接收和发布能力建设。
(十二)依法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开展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综合性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能力水平。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综合运用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提高健康筛查能力水平,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三)推动多元监督形成合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突出党内监督主导地位,推动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不断完善考评督察机制,加强对法治建设领域重大问题、重大事项的监测评价。
(十四)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纪检部门监督,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落实“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容错纠错机制,切实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积极性。
(十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市场监管、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围绕市场监管、经济社会发展和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加强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实质,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十六)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示范作用。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依规公开。组织开展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推进政府合同管理规范化,严格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十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对各部门及其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定期通报和曝光违法行政典型案例,不断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十八)充分发挥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作用。推进园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加快律师调解全覆盖。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能力建设,支持和指导调解类社会组织和个人调解组织发挥作用。做好因疫情防控、征地拆迁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规范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推行群众合理诉求“最多访一次”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十九)深化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足球即时比分,比分直播:深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问题的意见》(苏委法办〔2021〕23号)有关要求,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对于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职责,出庭应诉率达100%,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提高出庭应诉质量。配合人民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做好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严格遵守法庭纪律,维护司法权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