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张家港经开区科技人才局,冶金工业园科技招商局,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乐余镇、凤凰镇、南丰镇、大新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度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贡献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持有有效的《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同时受聘在本市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企业工作,上一年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工作且在本市缴纳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
二、申报材料
1.《2024年度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有人贡献奖励申报表》(附件1,在申报系统填写后导出);
2.申报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3.申报人所持《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主证(如
有备注页打印了变更内容,须提交所有页);
4.申报人所在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申报人所在企业应与其所持居住证上的工作企业一致);
5.申报人与所在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
6.申报人上年度(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单;
7.申报人在苏州大市范围内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购买性支出的发票(发票金额不少于申报金额)。
三、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11月27日—12月23日。单位及个人登录“苏州人才总入口”(rcsz.hrss.suzhou.com.cn),点击“人才项目一网通报”→“配套措施”→“人才激励”→“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贡献奖励”页面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今年申报采用“个人填报信息、单位统一提交”的模式。平台用户体系对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升级为统一的政务服务认证体系,首次申报的,须先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单位注册。个人信息填报之前须先关联单位,个人信息填写完成后由单位进行提交审核。
2.网上初审:11月27日—12月27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对申报企业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网上初审。
3.现场审验:12月30日—12月31日。通过初审的企业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和盖公章版复印件至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验,现场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同时,市人社局将对核验通过人员及企业进行相关信用及违法情况审查。
4.材料复审:1月2日—1月8日。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审。
5.评审及公示发文:苏州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通过复审的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形成建议奖励名单。建议名单报苏州市委人才办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公示有异议的,由苏州市人社局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其他事项
1.该政策奖励金额为持证人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所缴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额的40%,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历年奖励总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与相关省、市级高层次人才贡献奖励就高不重复,请申报人择一申报,同一年度不能重复申报。
2.各区镇做好宣传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人才进行申报,并指导人才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
3.申报人审核通过的奖励资金,于认定后下一年度一次性拨付完毕。
五、联系方式
张家港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58171330
联系地址:港城大厦主楼一楼人才会客厅。
附件:附件1.2024年度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持证人贡献奖励申报表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