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李燕、黄文新因保管不善,将苏(2020)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09119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燕、黄文新
公 告
钱永才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10)0140009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玉珍
公 告
钱永才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10)014000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玉珍
公 告
赵建德、陈官琴因保管不善,将杨舍镇人民政府坐落于杨舍镇徐丰小区55幢306室、编号B007679房屋初始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建德、陈官琴
公 告
因张根亮、杨岳琳保管不善,将苏(2020)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8229144号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根亮、杨岳琳
公 告
张汝林因保管不善,将苏(2025)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384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汝林
公 告
陈金妹因保管不善,将苏(2024)张家港市不动产权第206104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卫琴
公 告
朱正义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2001)字第7807008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朱丽浩
公 告
景新祥、黄仁芬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181043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景新祥、黄仁芬
公 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港口派出所因保管不善,将张国用(1999)字第2000040号土地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家港市公安局港口派出所
公 告
卞静龙因保管不善,将张房权证杨字第0000242126号房产证、张国用(2012)0360967号土地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或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卞静龙
公 告
编号:保税区25-193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苏(2018)张家港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031号 | 李志强、乔艳绘 | 金港镇德积华申苑10幢502室,9#车库 |
公 告
编号:锦丰25-127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张集用(2000)2300154 | 夏玉相 | 锦丰镇三兴镇务本村一组100号 |
张家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