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政府,冶金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双山香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条线管理单位:
《张家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张家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苏州市足球即时比分,比分直播: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战略决策,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江苏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苏州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标准牵引、扶优汰劣,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原则,结合我市“4+4”现代产业体系,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合理消化过剩产能,促进制造业发展壮大,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力争到2027年,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科教、能源、环境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不断提升,重点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水平不断提高,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推动足球即时比分,比分直播: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水平持续提升,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大力推进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制造业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1.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聚焦重点行业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每年组织实施100个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冶金新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智能高端装备、高端纺织、特色半导体、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数字经济、交通、建筑等行业设备更新升级和工艺流程优化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超期服役老旧设备。提高国产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产品在技改升级中的供给。(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打造一批省级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到2027年实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并向中小企业延伸,累计创建智能制造工厂(5G)不少于25家。(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3.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持续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建设,提升重点行业用能设备能效水平,应用推广节水、节能、环保等先进技术装备,推动电机、泵、变压器、锅炉等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到2027年,累计新建20家绿色工厂、2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安全更新改造。推动化工企业对使用年限较长、安全、技术指标落后的老旧生产装置更新改造,2027年完成相关老旧化工装置的更新改造工作。(市工信局、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二)加快能源和环保领域设备更新
5.加快能源领域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存量煤电机组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加快能源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和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牵头负责)
6.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实施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到2027年更新提升25个断面监测水站、12台(套)环境监测设备、10个环境空气自动站仪器设备。鼓励重点排污企业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张家港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三)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7.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稳步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8.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建筑设备。到2027年完成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8万平方米左右。鼓励金融机构发行绿色债券支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市住建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牵头负责)
9.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加快供水厂和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设备更新、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更新、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完善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加装和更新,配套搭建监测物联网。推动老旧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到2027年累计完成520千米中压管道建设,完成40公里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动城区超年限路灯、景观灯改造提升,积极推进多功能杆建设应用工作。(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牵头负责)
10.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新能源环卫车辆、建筑(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等更新,到2027年力争完成1条以上既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1座及以上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改造、新投入使用8辆及以上新能源环卫车辆。(张家港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牵头负责,各区镇街道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
11.推动运输工具设备更新。加大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支持老旧新能源车辆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推动新能源和LNG等动力船舶应用,到2027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占比达到80%。力争2025年底全部淘汰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鼓励淘汰国Ⅳ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张家港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
12.推动交通设施设备更新。鼓励新增、更换和改造更新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的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海事巡查等装备和老旧储罐,到2027年改造15个以上港口储罐。(市交通局、市港区办牵头负责)
(五)推动农业农村装备设备更新
13.推动农机设备更新。推动农机装备智能化升级,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扎实推进农业机械装备结构调整和迭代升级。加快淘汰报废老旧农机,加大耕、种、管、收、烘各环节农机装备更新力度,到2027年报废更新农机20台(套)。(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14.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开展种植、畜禽、水产等现代化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产地烘干等设施设备更新。到2027年,力争改造提升老旧设施棚室2500亩,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5座,改造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1个。(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
(六)推动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5.推动教育领域设备更新。推动符合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开展全市中小学实验设备重点更新,保质保量配置更新教学仪器设备,提升教学水平,到2027年累计更新中小学实验设备2套。(市教育局牵头负责)
16.推动文旅设施设备更新。推动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更新提升,推广人工智能、增强现实等技术的应用,到2027年累计更新大型文旅设施设备15台(套)以上。(市文体广旅局牵头负责)
17.推动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备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备更新,力争到2027年累计更新医疗设备3100台(套)。(市卫健委牵头负责)
三、大力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18.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开展“以旧换新+新购补贴”联动,支持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鼓励汽车经销企业开展配套促销活动,并积极争取厂家给予优惠支持。鼓励发放汽车消费券,鼓励金融机构降低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将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到2027年新能源车桩比达到1.9:1。(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结合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支持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联合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强化整车产品认证管理,实施电动自行车电池溯源管理,引导老旧、非标、临时信息牌电动自行车退出。(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大队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采取“政府支持、厂家让利、卖家补贴”的激励措施,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活动。重点针对中国能效标识为1级和2级的绿色节电产品、中国水效标识为1级的绿色节水产品、新型智能家电产品,通过政策杠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绿色智能家电焕新、家电行业转型升级,引导绿色、节能、环保的生活方式。引导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回收企业和电商平台建立对接协作机制,鼓励销售企业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提供交旧购新价格立减、取旧送新等“一站式”服务,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21.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商贸市场整合家电、家具、家纺、建材、物流、装修等业务,促进“互联网+家装”“互联网+家居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推动家装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更大场域推进适老化改造,推出“小而美”适老化改造套餐,提供适老化改造消费礼包,支持家居卖场、电商平台设立老年用品销售专区专柜,提升银发消费市场活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家装消费券,组织开展家具家装下乡。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低息信贷产品。(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大力推进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22.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回收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完善“生活垃圾+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网点、中转站、分拣(处理)中心三级回收体系建设。着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做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链,积极创建一批绿色分拣中心。强化区域内社会资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要素保障,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规定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鼓励建设“公物仓”。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加快推广“换新+回收”“互联网+回收”等新模式,支持废旧物资网络回收平台发展。(市商务局、市资规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供销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大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力度。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建立退役新能源设备拆除、拆解、运输、回收、利用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鼓励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等便捷服务。逐步构建以电池制造企业、第三方回收方为主体的规范化电池回收体系,培育大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综合服务中心。(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张家港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促进二手商品规范化流通交易。完善二手商品在线交易体系,引导和规范交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落实小型非营运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政策,加强汽车流通信息服务(二手车)系统应用。积极推动二手商品诚信体系建设,支持二手平台经销企业联合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市商务局牵头负责)
25.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提升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办公信息设备产品等再制造水平,推动新能源、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支持张家港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以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为核心,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到2027年培育一批再制造领军企业。提高再制造全过程溯源追踪的信息化水平和设备的安全性能。推动储能电池、光伏等关键零部件设备再制造产业,推动废旧动力电池安全梯次利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牵头负责)
26.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强化政策、标准、技术、溯源等支撑,推动废旧资源加工利用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推动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橡胶、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精深加工利用产业,布局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大宗固体废弃物示范利用基地。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张家港市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推进标准升级行动
27.积极参与能耗排放技术标准研制。严格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能源效率强制性标准,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参与制定(修订)能耗限额、家电及工业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产品设备能效等地方标准。到2027年,参与制定(修订)6项能耗、排放领域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8.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提升。执行消费品质量标准,实现总体掌握、动态评估、靶向监管,提高质量安全治理水平。参与制定电动汽车储能、光伏等产业发展一批急需标准,到2027年,参与制定6项产品技术领域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分析研判,定期开展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推进方案有序实施。(市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以旧换新、循环利用和标准提升等项目。积极申报中央节能降碳和污染治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资金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奖补、财政贴息等多种工具,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力度。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负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用好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优化内部定价机制,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大宗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合理确定首付比例,简化办理流程,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通过张家港市农商银行升级“港发通”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金融工具,助力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节能高效发展。围绕消费品以旧换新,配套定制化消费贷款产品,降低首付比例,阶段性推出优惠活动,降低消费者购置成本。(市政府办公室<金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张家港市农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要素保障和创新支撑。加大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要素保障力度。强化创新支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积极培育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居、健康家居、新能源汽车、再生资源精深加工等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市资规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大宣传引导。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开展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梳理总结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家电安全使用年限标准、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增强安全环保可持续的消费回收理念,提升广大群众参与度。(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
2024年张家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任务清单
序号 |
领域 |
2024年推进任务 |
牵头责任部门 |
一 |
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
|
|
1 |
工业 |
组织实施技术改造项目100个以上。 |
市工信局 |
2 |
新建5家绿色工厂、1家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1个绿色园区。 |
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
|
3 |
能源与环境 |
推动张家港海进江LNG接收站项目建设 |
市发改委 |
4 |
加快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建设。 |
市发改委 |
|
5 |
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 |
报废更新或修理改造老旧住宅电梯20台。 |
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
6 |
新改建供水管网106.26公里、排水管网30公里。 |
市水务局 |
|
7 |
完成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以上。 |
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8 |
开展1座及以上城市垃圾转运站规范化建设的前期工作。 |
塘桥镇、市城管局 |
|
9 |
交通运输 |
完成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任务。 |
市交通局、张家港市生态环境局 |
10 |
推动港口储罐改造前期准备。 |
市港区办 |
|
11 |
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10辆。 |
市交通局 |
|
12 |
农业农村 |
更新老旧农机5台(套)。 |
市农业农村局 |
13 |
提升老旧设施棚室800亩。 |
市农业农村局 |
|
14 |
新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2座,改造智能绿色产地烘干中心1个。 |
市农业农村局 |
|
15 |
教育 |
更新中小学实验设备2套。 |
市教育局 |
16 |
文旅 |
完成更新观光、游乐、演艺、智能等设施设备8台(套)。 |
市文广旅局 |
17 |
医疗卫生 |
更新医疗相关设备560台(套)左右。 |
市卫健委 |
二 |
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
||
18 |
车辆 |
开展2024年汽车“以旧换新”及购车补贴活动,财政补贴资金300万元。 |
市商务局 |
19 |
新建408个公共领域充电桩。 |
市工信局 |
|
20 |
家电产品 |
开展2024年家电“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财政补贴资金150万元。 |
市商务局 |
三 |
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
||
21 |
循环利用 |
健全培育废旧家电拆解、大宗固体废弃物等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和骨干企业。 |
市发改委 |
四 |
实施标准升级行动 |
||
22 |
能耗和排放标准 |
参与制定(修订)3项能耗、排放领域的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
市市场监管局 |
23 |
产品技术领域 |
参与制定(修订)3项产品技术领域的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 |
市市场监管局 |
附件2
2024年张家港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
部门职责清单
序号 |
部门 |
职责清单 |
1 |
市发改委 |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报范围。 |
2 |
梳理总结重点领域产品设备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优秀项目、典型案例,推广一批可借鉴、可复制的先进经验。 |
|
3 |
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
|
4 |
市教育局 |
推动教育领域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 |
5 |
市科技局 |
加强技术研发,聚焦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制造、资源循环利用、高端装备再制造等,开展前沿技术研发、共性关键技术、跨行业融合性技术和成果转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先进技术。 |
6 |
市工信局 |
组织实施重点行业技术改造,推动企业“智改数转网联” |
7 |
积极争取制造强省建设专项资金等省级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
|
8 |
支持工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加大有效投入。 |
|
9 |
市公安局 |
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 |
10 |
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合理路权。 |
|
11 |
市民政局 |
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
12 |
市财政局 |
落实发挥“专精特新贷”等政策性金融工具作用。 |
13 |
落实争取省中小微制造企业设备购置更新改造贷款担保支持政策产品及资金支持。 |
|
14 |
市资规局 |
强化区域内社会资源废弃物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回收设施用地要素保障,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符合规定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
15 |
落实充(换)电设施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 |
|
16 |
张家港市生态环境局 |
加快生态环境领域设备更新。实施空气站、水站、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物处理设施升级改造。 |
17 |
市住建局 |
支持加装更新电梯。 |
18 |
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加大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 |
|
19 |
市城管局 |
指导督促相关区镇推进环卫设施设备更新,开展既有垃圾转运站规范化建设的前期工作。 |
20 |
推动城区超年限路灯、景观灯改造提升,积极推进多功能杆建设应用工作。 |
|
21 |
市交通局 |
推动交通设施、运输工具设备更新。 |
22 |
市水务局 |
推进供水管网漏损治理、排水处理设施更新改造。 |
23 |
市农业农村局 |
积极支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等国家资金争取,鼓励在省级老旧农机淘汰更新专项资金补助的基础上予以配套资金补贴。 |
24 |
推动农业设施设备更新。 |
|
25 |
推动农机装备智能化升级,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机推广应用。 |
|
26 |
市商务局 |
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
27 |
积极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争取。 |
|
28 |
开展绿色节能家电促消费和家电以旧换新等活动。 |
|
29 |
推动建立市场、平台和政府的联动消费促进机制。发放新能源电动车、家电、餐饮百货零售等消费券和二手车置换补贴,鼓励商户、平台、金融机构等同步发放消费券和给予优惠场景。 |
|
30 |
持续开展各类促消费主题活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
31 |
支持二手平台经销企业联合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 |
|
32 |
市文体广旅局 |
推动观光、游乐、演艺、智能等设施设备更新。 |
33 |
市卫健委 |
推动医疗相关设备更新。 |
34 |
市应急局 |
铝镁金属粉尘企业和其他粉尘涉爆企业除尘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
35 |
市市场监管局 |
参与能耗、排放、技术标准研制,推动研制一批碳排放碳中和领域团体标准。 |
36 |
推动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水平提升。鼓励产业标准化技术组织参与制定电动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储能、光伏等产业发展一批急需标准。 |
|
37 |
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方面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研制,指导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国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建设。 |
|
38 |
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强化整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 |
|
39 |
推进老旧住宅电梯更新改造,推动使用15年以上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及隐患整治,加快更新不符合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 |
|
40 |
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
41 |
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推广建设“公物仓”。 |
|
42 |
市税务局 |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所得税抵免政策,优化税收征管举措和方式。 |
43 |
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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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供电公司 |
协助推进存量煤电机组改造,配合加快国信沙洲2×100万千瓦清洁高效支撑性电源项目建设。 |
45 |
市政府办公室(金融) |
支持银行机构综合运用融资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金融工具和政策措施,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信贷投放力度。 |
46 |
鼓励金融机构降低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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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
张家港海关 |
积极支持二手车出口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