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张家港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规划概况
项目名称:张家港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委托单位: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安全环保局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199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张家港保税区(国函〔1992〕150号),规划面积4.1km2,是我国唯一的内河港保税区。张家港保税港区于2008年11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在整合部分张家港保税区和张家港保税物流园区的基础上设立的,规划面积4.1km2。本次跟踪评价范围:张家港保税港区保税区、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张家港保税港区进口汽车物流园、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江苏扬子江现代装备工业园、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半导体核心材料产业特色创新示范园。
2019年6月14日,《张家港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环审〔2019〕79号)。为缓解保税区在先前开发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确保保税区更加有序、合理地开发和可持续发展,创建和谐型区域,同时根据《足球即时比分,比分直播: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安全环保局组织开展《张家港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徐科
联系电话: 0512-58323803
联系地址: 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大厦
2、承担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单位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11号凤凰文化广场
联系人: 王工
联系电话:025-85699052
电子邮件:758753925@qq.com
三、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管理单位或环评机构获取。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您如果是张家港保税区企业及周边居民,或者在周边工作,欢迎您针对张家港保税区产业发展建设规划提出自己的意见及建议,并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向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您对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及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收到相关反馈信息。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安全环保局
2024年05月06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张家港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张家港保税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